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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9-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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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并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润州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润州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润州区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11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1—80851196(政策咨询),镇江市润州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1988320(监督电话),润州区纪委区监委电话:0511—12388,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附件1:2020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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