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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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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区)及以下基层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2021年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面向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进行遴选。

2.事业单位职位面向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进行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并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报考事业单位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录用的省选调生和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试用期或约定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提拔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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