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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宝应县人民法院宝应县司法局联合选聘专职调解员18人公告

2021-02-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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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提交材料:以下材料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4)工作经验证明。

(二)培训和考试

培训时间:2021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21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业务知识测试、电脑实际操作(正确率须达到60%以上)。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业务知识成绩占30%、计算机技能测试占1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总成绩相同,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

人民调解员选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颁发人民调解员聘书

公示期满,试用期3个月,合格者由宝应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颁发人民调解员聘书,聘书期限一年。

四、管理及待遇

1.驻法院调解员为专职调解员,应服从工作管理,实行坐班制度(包括到基层法庭),按照法院机关作息时间考勤。

2.颁发人民调解员聘书是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可,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为鼓励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按照调解纠纷的数量、调解质量等情况为调解员发放案件补贴,补贴分为每月定补和一案一补。

五、其他事项

自报名之日起,报名人员做好自我健康观察,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试当天持绿色出行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选任过程中,报名人员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形,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选任手续者解除选任,应选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细则由宝应县人民法院、宝应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宝应县人民法院 宝应县司法局

2021年2月3日

附件: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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