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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如皋市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相关政策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二)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512783(如皋市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529571(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2021年春季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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