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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徐州沛县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2020-10-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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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六)公示与选岗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现场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同上)。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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