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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2018年和2019年未就业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由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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