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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主管单位备案后,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院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一)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三)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096821 联系人:徐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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