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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公开招聘村级后备人才101人简章 

2018-07-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四)考察  

考察人员名单按各镇(街道)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工作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镇(街道)党(工)委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差额票决,按本镇(街道)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各镇(街道)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通过后,各镇(街道)党(工)委将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镇(街道)统一分配、管理和考核,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实践锻炼期为1年,实践锻炼期间必须到村到岗,正常参与村级日常工作,锻炼期内基本报酬为3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3.实践锻炼期满后,由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正式村干部管理,享受所在镇(街道)的正式村干部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4.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纳入全区回乡兴村人才计划,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镇(街道)党(工)委进行系统性跟踪培养,表现优秀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5.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  招聘监督电话:0519-82882595,0519-82790881。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公开招聘村级后备人才岗位表  2.常州市金坛区公开招聘村级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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