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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公开招聘 基层公益性岗位社工公告

2021-08-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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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现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和南通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社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2003年8月至1986年8月之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报考者除须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乡零就业家庭的;

4.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

5.离校未就业或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6.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包括城镇“4050”、单亲、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家庭)。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社工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8月12日下午18:00。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社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③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⑤本人8月12日健康码、行程码截图;⑥相关证明材料(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或相关证明;以“城乡零就业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重点优抚对象”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低保边缘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户籍所在地社区证明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失业登记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须携带《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以“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提供城镇“4050”、单亲家庭、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请于8月12日(8:30-18:00)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hmsfjzgk@163.com,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报名”,联系电话:82107867。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5.资格初审。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减少、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司法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下同)公告。

6.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人员于考试当天携带《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及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到考场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参考人员未达考试比例,相应减少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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