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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赴高校招聘教师27人公告

2019-11-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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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同一站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填报考生信息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资格审核及解释工作。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陈述申辩。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2。每一站报名结束后,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下一站继续接受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后组织考试。全部站点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本站报名成功人员(含上一站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方可参加本站招聘岗位的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发布。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填报信息时的联系方式通畅,以便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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