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信息技术辅导教师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淮安市清江浦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22日至2001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7月24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9年淮安市清江浦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2日- 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918会议室(清江浦区延安西路200号)。
咨询电话:0517-83516910、0517-83516935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淮安市清江浦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见附件3,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可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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