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高新区科教局、高新区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公开选岗。公开选岗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人员名单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选岗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一次性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且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公开选岗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公开选岗或参加公开选岗后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公示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高新区科教局按规定程序报高新区人社局审批,审批后,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区纪工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236(高新区人社局)
0523-89690509(高新区科教局)
监督电话:0523-89690279(高新区纪工委)
附件: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