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教师5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至2000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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