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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笔试和专业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5、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6、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干部学院)网站(http://www.ngy.js.cn/)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ngy.js.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岗位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高层次人才将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和待遇。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过渡性住宿、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252325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干部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25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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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干部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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