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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资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展鸿提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生管理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队伍结构情况和岗位工作需要,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获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社团副会长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一年以上。
7.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或涉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24:00时止,应聘者将电子简历发送至人事处邮箱20084@sqc.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辅导员+姓名+性别+学校名”。
2.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校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校园网公布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人事处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拟参加考核人员来校进行资格验证和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3.资格验证。
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书和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来校接受资格验证:
(1)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证明(党组织盖章);
(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院系盖章);
(6)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
(7)个人简历(简历中需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无需复印)。
资格验证工作由人事处、学生处共同负责,纪检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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