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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清江浦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人员3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清江浦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4.2017年3月25日后由清江浦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的人员,截止2019年1月23日仍在所招聘单位工作的。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清江浦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延安西路200号),咨询电话:0517-83516910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清江浦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可打印,附件二);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编外教师岗位需提供);
(5)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现单位盖章);
(6)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工作单位、报考学校及岗位);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四,现单位盖章)
4.资格审查
由清江浦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取《报名表》,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若参加招聘编外人员考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倍的,报名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考试人选。
(二)考试
1.中小学编外人员招聘采用笔试的考试形式,笔试由清江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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