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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1-05-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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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5月14日9:00-5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2021年5月14日9:00-5月2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异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其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5月21日13:30-17: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的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面向其他学历岗位的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语文、数学学科岗位的含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1年5月26日9:00-5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考生须“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做好个人防护,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与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不足,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和报考面向其他学历岗位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2.资格复审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5)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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