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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学校与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 (含试用期),其中新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应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7024651
联系人: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7013249
联系人:陆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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