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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在试讲、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中,根据试讲和实践技能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③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④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3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2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岗位编号为B06-B07的岗位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如增设笔试环节,则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试讲办法和岗位表的B01-B05号岗位试讲办法相同。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办法和岗位表的B01-B05号岗位面试办法相同。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进行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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