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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泗洪县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县宏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7日,国有企业性质,注册资本21.4亿元,现有职工23人,公司主要是以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性企业。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名额及专业等要求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至2002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8)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0)考生与招聘单位(泗洪县宏源公司)负责人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请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宏源公司组织。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3 月20日-4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泗洪县宏源公司(泗洪县财政局五楼501)办公室;联系电话:0527-88359213;
报考人员应按招聘条件及要求如实填写《泗洪县宏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外地人员可将报名表填好后发电子邮件(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至邮箱shxhygs@163.com),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或相应专业从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报名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供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二寸)3张;
3、泗洪县宏源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费用100元/人。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二)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1.笔试。笔试由宏源公司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2,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列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考生报名后需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方式正常使用和通畅,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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