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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签约聘用后,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单位有权不予录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薪酬待遇参照单位制定的薪资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信访局的监督下进行,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信访局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69,025-84687314。
南京市栖霞区信访局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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