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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泰州姜堰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3人公告

2018-11-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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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展鸿提醒,为加强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3人,其中:蒋垛司法所1人,大伦司法所1人,俞垛司法所1人。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至1995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姜堰区户籍,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中国·姜堰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姜堰区司法局二楼政工科(姜官路26号)。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下列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区司法局研究后确定。

  (5)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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