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招聘
当前位置:

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公告

2020-12-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加强企业的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管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11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衷污水处理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长期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工作的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 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1月4日至2003年1月6日期间出生),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

5.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6. 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2.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住建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兴化市住建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证件照(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例:321281********1111.jpg);

(5)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档案存放证明等;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