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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523-86393109(泰州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泰路318号)
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23-86393166(泰州市卫健委)
监督电话:0523-86393619(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急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第二批).docx.docx
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第二批).docx.docx
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docx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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