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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7年12月7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5年12月7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7年12月7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7年12月7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取消、放弃、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市卫健委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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