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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聘用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11673.
本简章由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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