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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委办发电〔2020〕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基层一线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5名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农村社工”和“城市社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jgc.gov.cn)和高淳发布、慢城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有关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0年高淳区农村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0年高淳区城市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2020年高淳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能够处理复杂问题,愿意扎根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善于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农村社工岗位需经常值班值守,能够承担疫情防控、环境治理、防汛抗旱等急难险重任务,适宜男性。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学历。
7.《岗位信息表》中的退役军人是指:退役后首次安置地在高淳并取得高淳户籍的复员干部、以选择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含自谋职业)。高淳户籍报考农村社工人员原则上报考户籍(或常住地)所在街镇的岗位。
8.中共党员优先。
9.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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