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240246|微信公众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医疗保障局将相关材料报高邮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劳务派遣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后其工资待遇:1、基本工资:工资标准2000元/月,逐月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2、考核工资: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各乡镇组织考核,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工资,年底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0514-12388,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医保局纪检监察组13921926555,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六、特别提醒
此次招聘其中3个岗位分布在乡镇,每乡镇招1名,食宿自理,建议应聘考生按实际居住地报考所属的乡镇岗位。
七、本简章由高邮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高邮市医疗保障局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