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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1:3的开考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岗位B分别按各乡镇应聘考生成绩排序)。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高邮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ylbzj/)和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rsj/)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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