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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五、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确定
拟聘用人员填写选岗志愿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考聘用的6个岗位之一。落选岗位的拟聘人员由启东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度。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启东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签订劳动合同
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启东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以后一般每两年一签。
与原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由应聘人员依法自行妥善解决。
六、待遇保障
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险金。
七、组织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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