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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20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5-68552880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电话: 0515- 68551280。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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