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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全国医疗卫生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一)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事招录栏)、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如为应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在2020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0513-82212771(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中共海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19年秋季海门市仁济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9年秋季海门市仁济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秋季海门市仁济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019年秋季海门市仁济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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