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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全国医疗卫生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会同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asy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纪工委、监察室:0517-89082921。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0517-80570520。
本公告由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9年下半年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 2019年下半年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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