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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

2019-10-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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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全国医疗卫生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一)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二)笔试范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三)领取准考证:2019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身份证)到报名点(灌云县卫健委组织宣传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联系电话:0518-88986555。

(四)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同分,则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云县卫健委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详见《灌云县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选岗表》(附件3)。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须按规定退还培养院校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住宿费,并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未能通过“定向招聘”进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根据其笔试成绩,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安排到其他乡镇卫生院就业,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本县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聘。

(五)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察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8831256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8659212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宣传科:0518-88986555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灌云县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灌云县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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