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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医院与录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录用人员是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在来院工作后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对确定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可办理续聘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1600060、81608128(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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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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