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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上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
5.拟聘用人员入职报到并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6.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9
联系人:刘老师、史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6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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