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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我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缴费确认
每位考生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考试报名费的视为弃考。
三、考核与公示
1.考核方式
(1) 护理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
(2) 其他岗位报名人数是招聘人数的5倍及以上的,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员5倍的,采用直接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笔试以专业知识为主。
直接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笔试+面试考核方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2或1:3的比例,依序确定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护理岗位1:2,其它岗位1:3)。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核总成绩。
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2.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公告栏。
四、体检及考察
1、我院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应聘人员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递补情况(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及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我院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无锡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纪委监察室 0510-85351895。
咨询电话:无锡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人事处 0510-85351882。
附件2 2019年无锡市儿童医院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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