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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操作与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操作与面试,下同),若进入拟参加操作与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操作与面试时间及地点:见《操作与面试通知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资格复审
由我院工作人员对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等。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员,取消其操作与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操作与面试。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操作与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并发给操作与面试通知书,进入操作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领取操作与面试通知书时缴纳操作与面试费100元/人。
(五)操作与面试
1.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
2.时间、地点及要求:见《操作与面试通知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1.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下同),并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体检由本院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按期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到后不再递补。
三、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执行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聘用技术人员薪酬待遇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与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行风建设科:0517-80833066
咨询电话:人 事 科:0517-80831890
护 理 部:0517-80833288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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