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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昆山市卫计系统招聘卫技应届硕士研究生备案制200人公告

2018-12-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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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苏编办发〔2015〕6号)、《关于创新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昆编办〔201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2019届卫生专业技术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备案制管理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2019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8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昆山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3.2019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非本硕连读的医药卫生专业硕士毕业生,其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卫生专业学科毕业。本科是专升本的医药卫生专业毕业生,其专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卫生专业学科。

5.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其毕业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非本硕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同时须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和学位。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且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条规定,招聘单位可以对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其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段专业须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卫生专业学科。

7.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缴纳社保,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应聘人员;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应聘人员。

8.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其他人员。

10.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一经发现责任自负,且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2019届卫生专业技术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备案制管理人员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中国昆山(卫计委信息公开专版)http://www.ks.gov.cn/zwgkml?status=1&bureauId=56或昆山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4.57.8:19001/net/index)下载。

本次备案制共招200名:A类27名;B类173名。A类岗位限昆山籍报考,B类岗位不限户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和职岗匹配度评价)后,再进行面试考核,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4.57.8:19001/net/index)。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月8日9:00~2019年1月10日17: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式,30KB以下。)

4.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个人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信息一致。报考岗位代码等因填写错误而影响考试的,由本人负责。

5.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应聘人员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后,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7.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时上交。

8.应聘人员应确保在网上报名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9.资格审核结果(和职岗匹配度评价结果)、进入面试、预签约、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获知考试相关信息,并打印《面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等证件,逾期作放弃处理。

10.应聘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月11日9:0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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