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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面试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6号)相关精神,本次招聘条件中须提供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或执业范围加注全科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本次招聘紧缺医学人才,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栖霞区卫健委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直接面试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将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指导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优惠政策
1、对直接招录龙潭、靖安、八卦洲远郊社区卫生机构的全日制临床本科医学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范化培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分三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对全日制临床研究生学历医学生,分三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2、对龙潭、靖安、八卦洲远郊社区卫生机构中在编在岗人员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的工作补贴。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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