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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9人)

2020-11-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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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洪泽区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由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洪泽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921005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洪泽区政府网(http://www.hongze.gov.cn)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7-87222858

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7211901

洪泽区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0517-87229836

政策咨询电话:

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0517-80921005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docx

3.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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