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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市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8-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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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六)实践能力考核

  实践能力考核由区卫健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践能力考核根据岗位特点组织测试,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对于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的考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能力考核成绩3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城在线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卫健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第二章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在线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一岗位至多递补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

  1、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医院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绩效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提供相关福利待遇。

  2、岗位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缴纳五险,同时享受医院伙食补助和工会福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4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9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4年9月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其他事项。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宿城区卫生健康局0527-80975995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27-8097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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