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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花乡沭阳网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牵头,沭阳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和无经济问题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会沭阳县卫健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手续办理与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报沭阳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根据公立医院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县属公立医院原则上可按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0%—180%掌握。对个别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且经费保障能力较强的,可再适当提高调控线范围。为充分考虑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职业特点,在此基础上,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医务人员延时加班、值班、夜班和上门服务等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劳动的报酬。增加幅度可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15%掌握。
七、其他事项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2、择业期规定。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3、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4、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除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电话
沭阳县卫健局:0527-83592246
沭阳县人社局:0527-83595866
政策咨询电话
沭阳县卫健局:0527-83581591
沭阳县人社局:0527-83595162
附件:
2020年沭阳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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