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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31名公告

2020-05-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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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南京市江宁区卫健委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以上材料需将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上须有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要以“岗位+姓名”为标题发送到报名邮箱。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兼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上公布。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程序和办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闭卷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试卷卷面成绩的60%。

2、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按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南京市江宁区卫健委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卫健委025-52137216

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025-8718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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