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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兴市纪委、市监委选调公务员5人简章

2018-09-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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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宜兴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一、职位、人数、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职位:纪检监察室科员,主要面向一线参与办案。

  (二)公开选调人数:5名。

  (三)公开选调范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

  (四)公开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5年1月1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应当满足在镇(街道)、村(社区)锻炼服务年限;

  5、具有法律类、公安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中文文秘类、计算机(大类)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专业;

  6、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直系亲属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服刑的;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简章:9月13日,在市纪委、市监委“清风阳羡”微信公众号以及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ixing.gov.cn/rsj/)上发布公告简章。选调工作各个步骤相关信息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报名时间:9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陶都路8号7号楼332室)。报考人员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报名材料,如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减选调计划。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9月29日到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纪委、市监委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公开选调计划1:2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实施,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公开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有相关反映经查核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七)调动: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市纪委、市监委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选调生工作调动的通知》(锡组发〔2017〕74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联系方式

  本简章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986209

  监督电话:8798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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