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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选调优秀青年人才10人简章

2021-03-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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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务员招考公告江苏省公务员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四)综合能力考评。

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可享受交通、食宿补贴。

(五)确定人选。

根据适岗评价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考察。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纳入通州湾示范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根据工作需要、专业特长,一般安排在示范区区级机关部门和单位工作,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跟踪管理,享受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选调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表现优秀者,可适时选拔任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新选调人员三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津贴补贴,五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三)新选调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南通市区购房自住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并享受通州湾示范区人才购房贴息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调人员在示范区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五整年,在服务年限内,提出申请调离示范区或报考示范区外工作职位的,不予批准;对于辞职离开工作岗位的,需全额返还已享受的各项政策性津贴和补贴。

(五)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等有关具体事项,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研究确定。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www.ntdj.gov.cn(南通党建网)、http://tzw.nantong.gov.cn/(通州湾示范区官网)。政策咨询电话:0513-81680053。监督电话:0513-8168004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六、本简章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2021年3月1日

20210301aa2j4bc2f44.doc(报名表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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