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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0-10-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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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务员招考公告江苏省公务员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名额

计划选调行政人员1名,参公人员2名,事业单位人员7名。(具体职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行政人员职位面向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参公人员职位面向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3. 事业单位职位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录人员从批准录用时间起算;从单位批准参公后人员进行登记批准的时间起算参公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手续时间起算);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录用的省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份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参加公开选调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6)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公开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采用现场报名、集中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向县委组织部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登记表》需报考人员本人如实填写,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同时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成果(发表的文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按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县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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