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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常州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8-07-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5)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由常州市信访局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常州市信访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常州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常州市信访局负责监督。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由常州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根据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0930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9126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常州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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