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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2019-11-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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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初定于2020年2月初在泰州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对外地参加面试人选往返交通费给予补贴。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和男女性别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五)公示。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拟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2020年8月,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一)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的选聘和培养管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二)选聘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并根据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三)对选聘人员实行为期两年的集中培养。第一年安排到市级机关综合部门进行见习锻炼。第二年安排到重点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进行轮岗锻炼。集中培养期满后,根据本人特长和专业背景,定岗分配到市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

 

  (四)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885399(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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