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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7-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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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学院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要求

     A、B岗考核环节包括试讲和面试。

    1.试讲

    试讲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岗位胜任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

    面试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面试考核办法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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